“你不记得我?”女子发出犹如受惊鹦鹉一般的尖叫,“你的每一场比赛我都去看了,我带着国旗给你加油,我给你写过那么多信……你居然说不记得我了?!”罗曼的脑袋快裂开了。他这辈子不是没遇到过crazyfan,事实上,他遇到过不少,有顺藤摸瓜找到他住址跑来要签名的,有给他寄表白信要求和他结婚否则就自杀的,还有希望他能免费教自己击剑否则就是财迷心窍冷漠无情的。奇形怪状的人见多了,罗曼逐渐见怪不怪。他以为退役后这些人的兴趣就会转移到别的方面,将他们的热情投注到骚扰别的选手上。他还是太天真了。“这次又是因为什么?”他崩溃地问。“你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女子看起来比他还崩溃,“为什么退出比赛?为什么退役?难道我们这么多年来对你的支持换来的就是这个结果吗?好吧,哪怕真如你所说,你伤到无法再上赛场了,可是现在呢?你又去玩那什么兵击!你这满口谎言的骗子!你的身体根本没问题!”罗曼觉得有一颗核弹在他的颅腔里爆炸了。就因为这个?就因为她对他感到失望,觉得自己受了欺骗?就因为这种原因,她就拿着刀准备要她昔日偶像的命?“不是你想的那样。”罗曼耐着性子解释道,“兵击的门槛很低,哪怕受过重伤的人也可以……”“哦,好一个借口!先是受伤,然后又是门槛低,你还想找多少个借口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我已经看透你了!你根本不是我想象中那个洁身自好的绅士,你甚至去那种酒吧喝得烂醉!”罗曼想说我不是自愿去的,而是被一个体格有我两倍的壮汉硬拖过去的。但他选择了沉默。以这女子的精神状态,哪怕他的口才有马丁·路德·金那么好,也无法说服她回心转意,只会让她觉得他又在找新借口罢了。“你到底想怎么样?”“知耻吧罗曼,现在忏悔认错,我还能勉为其难地原谅你!”罗曼气笑了。“向你忏悔?小姐,你当自己是威斯敏斯特大主教吗?”这个笑容成了点燃炸药桶的最后一颗火星。女子仿佛受了极大的屈辱,泪水夺眶而出。她双手紧握小刀,冲向罗曼。一瞬间,罗曼脑海中出现的居然是“她用双手持刀,攻击范围不如单手刺击”这种冷知识。他闪身堪堪避过女子的攻击。他清醒的时候,这个闪避本该完成得轻而易举,可谁让他的大脑和身体都被酒精支配了呢?他甚至惊讶自己能和女子展开一场完整而冷静的对话,而不是说到一半就开始撒酒疯。女子一击不中,返身又是一击。她的动作虽然不如罗曼这样训练有素的运动员干净利落,但比一般人要敏捷得多,可见是专门练过的。她说自己是他的狂热粉丝,看来所言非虚,甚至为他去学过击剑。罗曼扣住女子的手腕,将她双臂扳向身侧。女子怒目而视,拼尽全力与他对抗。倘若他好好向西萨尔请教过徒手搏击的要领,现在就不会这么被动了。双方力量的抗争中,女子逐渐占了上风。她将刀尖对准罗曼的喉咙,狠狠压过去。就在刀刃即将亲吻罗曼的脖子的刹那,一道漆黑如夜色的影子风一般扑向女子,将女子撞飞出去。小刀脱手,女子在地上滚了几滚才停下来。她捂着肋骨痛苦地爬起来,含恨望向那半路杀出的见义勇为者,朝地上吐了口吐沫,拉上兜帽,飞也似地逃离了现场。罗曼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他晕得厉害,大脑中的血管都快要爆炸了。天地在他眼中倒转了过来,接着他才意识到,是他自己栽在了地上。一双皮靴踩在他鼻子跟前,靴尖轻轻踢了踢他胸口。“你受伤了吗?”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问。罗曼的眼睛对不准焦距,他努力了很久,视野仍然一片模糊。他唯一能看清的就是这位“救命恩人”手里的长条形包裹——红布裹着长剑,布匹一角用金线绣着汉弗莱店铺的标志。“嘿,那是我的剑……谢谢你帮我拿过来哦……”他傻乎乎地说。时间再度退回到几分钟之前。“人鱼跳跃”酒吧的值班经理路克翘着兰花指,扭着他的水蛇腰来到门口,望了一眼等待入场的无尽长龙。今天的客人还真是不少,都市繁忙的上班族在度过备受压力的一天后急需依靠狂饮酒精和乱甩四肢来宣泄内心的不平。而他们宣泄的时候,就是路克备受压力的时候了。他暗中祈祷今晚没人闹事儿,尤其是汉弗莱,那家伙一旦发起酒疯,路克可拦不住他。放眼整个酒吧也没几个人拦得住他。不过汉弗莱今晚带来的酒友不是那位在圈子里不可说的先生——他的祖父大人是许多比赛的赞助者,圈内的大金主,为了讨这位老先生的欢心,大家不约而同地假装他这位不肖孙儿不存在。所谓的“被放逐出社交圈”指的大概就是这种状况吧!绕过不可说先生,汉弗莱今晚的酒友是一个年轻帅哥。路克对他有点儿印象,前段时间极光vs狮鹫的友谊赛上,这位小哥的发挥委实让人眼前一亮。虽然最终因为伤情不得不中止了比赛,但路克认为他已经是事实上的赢家了。身边好几个朋友都在打听他的真实身份。在友谊赛之前,他们谁都不知道极光俱乐部里藏着这么一位高手。听说那人是个从赛场上退下来的运动员之后,路克不由地感到心里发虚,感觉就像目睹nasa的前技术专家退休后来到民间科学兴趣小组玩票一样。那位小哥剑术优秀,酒量却不怎么样,被汉弗莱硬灌了几杯就失了智,居然跟着壮汉一起载歌载舞。还好他周围的人差不多都是这般失智,所以他也不算突兀。后来他约莫是自己醒了过来,穿上衣服走了,临走前还在酒吧门口留下一摊难忘的纪念品。路克刚想叫个清洁工来打扫一下,就在门前的队伍中瞥见一个熟悉的人影。他差点就下意识地招呼道“晚上好啊不可说先生”,话到嘴边急忙改口:“嗨,泰德!”爱德华·布莱克森撩开他卷曲凌乱的刘海,阴郁一笑:“我终于不是透明人了?”以往他和汉弗莱光临酒吧时,路克为了不得罪老布莱克森先生,只能单独和汉弗莱说话,当爱德华是空气。要知道他们以前可是在斯坦福桥并肩战斗过的过命兄弟啊,闹成现在这样多他妈尴尬。爱德华以前怎么说也是锦衣玉食的小少爷,现在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流浪者,要不是汉弗莱帮衬他,估计他早就从世界上消失了。圈子里大概也只有汉弗莱这样铁骨铮铮的硬汉敢冒着惹怒老布莱克森先生的风险和爱德华交往了。毕竟是见识过真正枪林弹雨的老兵,胆气过人,才不在乎什么世俗规则呢。“嗨,又没人知道!难道我还怕有人跟你老头告密吗?”路克兰花指一挑,“别排队了,进来吧!”“为什么他可以插队?”队伍中的人不满地嚷嚷。路克瞪了那人一眼:“因为老娘说可以!”他把爱德华拉进酒吧。舞池中,汉弗莱那铁塔般的身影仿佛地标般显眼。被放逐的小少爷大声问道:“他怎么也在?”“他不是经常在吗?”路克同样大声回道,“我还奇怪你怎么没跟他一起来呢!”“我本来不打算来的,后来改变主意了!我没想到他也在!”这两个人形影不离,没有汉弗莱带领,爱德华恐怕绝不会踏足这个有熟人工作的酒吧一步。他一定下了很大决心才加入门外的队伍。“他还领来一个朋友!”路克说,“不过刚刚走掉了!”爱德华不屑地“切”了一声。路克不明白汉弗莱为什么带来那个小帅哥却不带他。可能是为了避嫌吧。他把爱德华领到汉弗莱的卡座:“我请你一杯!马提尼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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